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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須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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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,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,若商品已拆封使用(除商品本身瑕疵外)則會影響退換貨權益。 

■若商品未拆封,欲辦理退換貨,請務必在收到商品後的7日內辦理,必須保持商品全新及完整性(產品、包裝盒、說明書、配件等皆須保持原狀),才可做退換貨處理。 

■辦理退貨、換貨時,請事先告知,若消費者未通知,而自行將商品寄回者,本公司不予以受理,並將原件退回,期間所產生之運費,消費者須自行負擔。 

■依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如下:「契約解除時,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,應返還之物如有毀損滅失或因其它事由至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。」 

■若商品已拆封使用欲退貨(除商品本身瑕疵外),則要負擔商品整新費用(依產品實際狀況做評估,其他損失由本公司吸收)。 

■建議使用原外包裝(紙箱及彩盒)將商品包好,切勿在原廠包裝或外盒上書寫,以免造成損毀,並附上購買證明(發票、刷卡聯、出貨聯單皆可),以保障您的退換貨權益。 

■商品若需要退換貨,以下幾點事項會影響退換貨權益:
  1.
商品已不是全新狀態
  2.無法恢復包裝
  3.包裝或配件短缺
  4.商品本身或配件有損毀或使用痕跡
  5.無法提供購買證明 (發票、刷卡聯、出貨單其一者)以茲證明
 
若有其他退換貨之疑問,請洽諮詢專線0800-366-055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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